为了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经费保障工作,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 、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 ,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经费 ,根据发布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相关政策的通知》 ,决不能因财政资金不到位延误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 。做好防控经费保障工作,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 。由财政给予补助。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 ,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 ,财政对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 ,明确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经费保障有关事项,由财政据实结算;对疑似感染人员治疗费用 ,市医疗保障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转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经费保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疑似患者个人负担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