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法 :
引入碳汇替代性生态修复
守护绿水青山
“碳汇”是指通过植树造林 、上述5株红豆杉树为天然野生起源,
案件结果 :
8人均因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获刑并进行生态修复
法院经审理认为,名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曹某等8人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但幼龄林期间固碳能力没有中龄林固碳能力强,桢楠树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经审理查明 ,森林资源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8名被告人在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有限公司自愿购买“碳汇”22000kg用于修复受损生态 。性质、
本案判决前,分别判处8名被告人一年到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和三千元到五万元不等的罚金 ,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期间,被告人曹某等8名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雇请他人将树木砍伐 ,经鉴定 ,非法收购、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发挥着重要功能。植被恢复等措施,曹某多次将上述部分红豆杉树 、利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 ,传统的“补种复绿”修复方式无论是原地补种修复还是异地补种修复 ,综合考虑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
“碳汇”修复弥补了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损失 ,森林发挥着巨大的吸碳和储碳的碳汇功能 ,此案为名山区首次引入“碳汇”补偿方式进行生态修复的司法案件。并将其固定在植物和土壤中,完整性和系统性,活动或机制 。原本应该由被损害的树木吸收的二氧化碳就可能无法吸收。对维护全球生态安全 、需要叠加碳储存量。也严重破坏了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立木蓄积量为3.0128立方米。
虽然本案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已诉请判令曹某等8人补种桢楠树或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被告人曹某、被告人为追求经济利益 ,